或者说辞职的话,目前本人在工厂月薪2500元,那么企业应当赔偿我多少钱的赔偿?
各位大律师您们好!我是苏州的,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新劳动法的问题;我的问题是:我现在一家公司做了十三年了,那么在2008新劳动法实施后,假如我在2008年四月分之后被辞退,或者说辞职的话,目前本人在工厂月薪2500元,那么企业应当赔偿我多少钱的赔偿?谢谢!另外本工厂每天8小时,每月22天工作日。非常感谢! 四月份合同到约,限年52岁。
位律师回复到期只赔偿你半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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