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在以後的辭職賠償是和新勞動合同不一樣,是真的不一樣嗎?
簽定罟定勞動合同終止日期有無規定
我們公司給在公司服務十年以上的同仁簽定了一份無罟定期限的合同,但有一個問題,在合同中的日期,上面是這樣描述的“本合同自2007年12月15日起至本合同終上條件出現時止”為什麼不是2008年01月01日的日期。聽有同仁說如果不是2008年01月01日的日期,那麼在以後的辭職賠償是和新勞動合同不一樣。是真的不一樣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规定合同终止日期的合同,只要你不违反法纪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无权解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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