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那个人死了就要我负全责呢,这样对我公平吗,这样的事情我要负刑事责任吗?
一天晚上我驾驶摩托车按正常道路行驶,正在会车的时候对面驶来一辆车因灯光刺眼,这个时候我慢慢减速突然一个行人跑过半边公路到我行驶的道路上来了,我撞上了他,后俩人都受伤了。被撞的那个人后送往医院第6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当天交警说我们俩人都有责任。后交警大队责任认定书上写着这次交通事故要我负全责。为什么那个人死了就要我负全责呢?这样对我公平吗?这样的事情我要负刑事责任吗?急盼答。谢谢!
位律师回复如果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死亡一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就你所描述的现场情况你不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你应自行收集好相应证据能证明你不是全部责任,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可以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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