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与他签合同,并且只同意培他一个月的工资,如果请律师?
我有一朋友,在一家工厂做了9年多,因2008年新劳动法的实行,工厂在前几天合同到期时,拒绝与他签合同,并且只同意培他一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是否合法,他又该怎么做,如果请律师,费用大概是多少
位律师回复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是不一样的。前者补偿期限从入职之日计算,后者从2008-1-1开始计算。前者没有提前30天需加付一个月工资,后者没有要求提前30天通知的规定。工厂合同到期后,不再与你朋友续签合同,应当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厂的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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