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到期后公司不與我續約,那麼賠償按一年工齡賠償還是按5年工齡賠償,2,怎樣賠?
我是04年進廠的,以前一直沒有簽勞動合同,新勞動法出臺后公司從08年元月份起,要求一年一簽,現有以下問題望得到解答:
1。如果到期后公司不與我續約,2.html" class="superseo">那麼賠償按一年工齡賠償還是按5年工齡賠償?
2。怎樣賠?
《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进行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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