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工伤吗,我现在在广州,人生地不熟,又不懂太多法律知识,我具体该怎么办?
我弟弟在广州一家纺织厂工作,不久前感觉不舒服(恶心,头晕),想请假休息,由于公司缺人,老板不批。无奈之下我弟弟便在11月29日领过上一月工资后去医院检查,11月30日确诊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只有接受透析治疗。12月5日弟弟病情稳定后,我来到弟弟所在公司向老板讨个说法,老板却说我弟弟自动离岗3天,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他们不在负任何责任。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据我了解,这家公司是个小厂,工作环境不太好,和我弟弟的病有没有关系,该怎么认定?尿毒症是不是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吗?我现在在广州,人生地不熟,又不懂太多法律知识。我具体该怎么办?望各位律师给于指导,谢谢!
位律师回复职业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引起的,需要进行鉴定不管是不是职业病,厂方现在都不能解除合同,应该给予医疗期,并应发部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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