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他算不算过错方,法院会不会偏向他,他们家想要回当初的彩礼我有不要全部反还吗?
他同意离婚,但是我们结婚时没有经过部队,用的是他在家的名字,那么嫁妆属于共同财产是吗?我有权要求分割是吗?还有他算不算过错方,法院会不会偏向他?他们家想要回当初的彩礼我有不要全部反还吗?谢谢!
位律师回复男方是现役军人,必须得到男方同意才能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你只能与其所在部队沟通,让部队做其工作。嫁妆属于个人生活用品的仍属个人所有,属于家庭用品的属于共同财产。男方若想要回彩礼,只能向女方父母索要,彩礼如果已购买礼品赠与你们,应从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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