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算的话,我怎么才能不让她得到房子,并且不用付给她钱?

如果算的话,我怎么才能不让她得到房子,并且不用付给她钱?,第1张

我和妻子结婚以来一直没有同房,已经没有感情了,想离婚;因为我是农村的,结婚时给了女方将近3万的彩礼,我想知道如果我现在现在离婚,彩礼是否算双方共同财产,另外,我现在在外面打工,她在老家打工,我们的工资是否能算作共同财产;如果离婚这些应该怎么算。父母为了我结婚,借了4万多的债,如果离婚的话,能算做我们的共同债务吗;还有就是结婚时的新房到现在一直是我父母的名字,如果我们离婚房子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算的话我怎么才能不让她得到房子并且不用付给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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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们并未共同生活,彩礼可以索回。
2、你们的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是父母名义借的,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以你名义借的,算夫妻共同债务。
4、你们的新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你父母的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上海鲁培栓律师为您排忧解难,请点击“采纳意见”,携手并进,共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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