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们都已上岗,这又该怎么解释呢?
我是一个大中专毕业生,在2002年通过县里组织的分配考试后,在2003年我们26个人被分配到一个经贸局的下属单位--焦控中心,并且在填表时我们在编制栏内填的是差额。可至今为止4年过去了,这个单位(焦控中心)仍未成立。而且我们这些人去找县领导,领导却说:从2006年12月30日开始,就已经没有差额这一说法了,还说我们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县有关领导还说:你们也不要不知足,每年县里给你们拨上2000元,也不用你们上班,你们想干什么都行。
请问:1、县领导的这种说法对不对?
2、我们至今连单位都没有,自收自支又从何而来?
3、每年的增加工资,我们这些被分配而未安排的学生在增加工资 范围之内吗?
4、每年发的可怜钱,由县经贸局代发,可经贸局又无下属焦控中心,我们养老等三保问题也无着落,这该怎么办?
5、在我们之后又分配了2批大中专毕业生,而且他们都已上岗,这又该怎么解释呢?
向上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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