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被告是外地人,但其妻现在我所在城市工作,我想追加其妻为被执行人,请问律师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现法院判决早就生效,我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告是外地人,但其妻现在我所在城市工作,我想追加其妻为被执行人,请问律师法律依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在具备法律效律的没有啊,可否依照此规定进行申请,谢谢律师,谢谢!
位律师回复需要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承办人应写出书面报告并向执行机构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基本情况; (2)变更、追加的理由; (3)变更、追加的法律依据; (4)变更、追加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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