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选择不与公司签约,如果公司真有这样的做法,它的做法是合法的吗,我应该怎样处理?
新劳动法生效前夕,我已在独资日企连续工作9年多,一年签一次的劳动合同在今年的12月31日期满,如果公司通知我,可以继续与我签08年的合同,但工龄要归零而且不会有任何的经济赔偿,即由原入厂日期98年变更为新合同的生效日期2008年1月1日。如果本人不愿意,当然可以选择不与公司签约。如果公司真有这样的做法,它的做法是合法的吗?我应该怎样处理?
位律师回复只要工作是连续的,清零是不能规避工龄的,但你要作好公司到期不和你签合同的准备工作,如公司可能不续签最好选择到期前辞工,当然需要公司存在拖欠或少发工资(包括加班工资)的事实。具体操作方式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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