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什么时候没有差额这一说法的?
我是一个大中专毕业生,在通过县里组织的分配考试后,我们26个人被分配到一个经贸局的下属单位,而且是差额的。可至今为止,这个单位仍未成立,而且去找,领导却说:就没有差额这一说法,还说我们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请问:在没有工作单位的情况下,能否谈及自收自支?
国家在什么时候没有差额这一说法的?麻烦您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国家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我是一个大中专毕业生,在通过县里组织的分配考试后,我们26个人被分配到一个经贸局的下属单位,而且是差额的。可至今为止,这个单位仍未成立,而且去找,领导却说:就没有差额这一说法,还说我们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请问:在没有工作单位的情况下,能否谈及自收自支?
国家在什么时候没有差额这一说法的?麻烦您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国家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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