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学校给我们签了连续在此工作十年以上,不可以辞退的合同,2、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他们违法了吗?
我在一家学校工作了十三年,合同是每年一签。合同是在07年12月31日日到期,现在学校通知12.25号以后不用来上班了,不再签定合同。
1、请问这种情况有经济补偿吗?另学校给我们签了连续在此工作十年以上,不可以辞退的合同,
2、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他们违法了吗?
你好,如果你的工作地点是在北京的话,按照北京市的相应规定,解答如下:单位属于违法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另外如果学校与你们有这样的约定,只要你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话,单位有义务有你签订。另外,看你的学校是公立还是民办的,与你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聘用制’合同,如果是聘用制的合同应该首先适用人事法规,人事法规没有规定的才适用劳动法规北京律师:徐阳直线电话:1580135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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