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帮我交了养老保险,还要求强行的签个无理的合同,若不回来上班就要跟我解除劳动关系?
我是一名国企职工,在1998年工厂搞减员增效,领导要求我待岗回家,每个月给我基本生活费用,并帮我交了养老保险。在这之后,我就到另外一个单位里打工,生活基本还稳定,可是,2007年11月28日,厂里通知我要回来上班,还要求强行的签个无理的合同,若不回来上班就要跟我解除劳动关系,我想咨询一下,若我不回来上班,厂里是不是应该给我一定的补偿,毕竟我也为这个厂里工作了17年。谢谢专家尽快解答!
位律师回复应该给你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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