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公开招聘15名聘用合同制城市管理大队工作人员简章

无锡市惠山区公开招聘15名聘用合同制城市管理大队工作人员简章,第1张

无锡市惠山区公开招聘15名聘用合同制城市管理大队工作人员简章,第2张

无锡市惠山区公开招聘15名聘用合同制城市管理大队工作人员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无锡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城管工作内涵,提升城管工作水平和绩效,根据有关规定,惠山区城市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聘用合同制城市管理大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部门介绍
惠山区城市管理局为正科(局)级建制,承担全区城市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方面的职能。下设区城市管理大队,负责区管范围内城市管理日常事务和对镇(街道)城管工作的检查督导。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
2、具有无锡市区户籍(不含江阴、宜兴,以户口簿为准);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双眼*眼视力均在4.7(0.5)以上或双眼矫正视力均在5.0(1.0)以上,身高在1.68米以上。
三、报名办法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惠山区城管局人秘科(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2号楼1303室)。
联系电话:83592016(惠山区城管局)。
2、报名时间:2008年8月12日——8月14日。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无锡市惠山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大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到附件栏内下载;
(2)考生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同时交验学历原件、复印件和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3)考生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四、考试与录用
1、考试
考试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面试试题由权威部门统一命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体检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由惠山区城市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4、聘用和待遇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区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人事关系由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管,收入待遇由底薪和绩效考核奖两块组成,年平均收入2.6万元左右,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障费用。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实行一年一聘,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城市管理大队工作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本简章由区城市管理局、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局
无锡市惠山 区 人 事 局
2008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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