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法庭上要出事发票的原件,我该如何处理,盖了公章的复印件能行吗?
发生人身伤害后住院6天,由于投了意外伤害险,去保险公司报了一半住院费,出院后又治疗花了许多钱。施害方不出医药费,我已作了起诉,现在法院准备开庭,保险公司只给了住院费单据的复印件并盖了公章,听说法庭上要出事发票的原件,我该如何处理?盖了公章的复印件能行吗?谢谢指教。
位律师回复你好!医药费保险公司已支付的部分一般法院不会支持,可以请保险公司出具一个证明,来证明你的费用报销情况,没报的由对方承担!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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