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语语法教程(全)(3)
7、/으시:—尊敬词尾(존경어미)
用于谓语词干和体词的谓词后,表示说话者对句子的主体,即行动的发出者或状态,性质的保佑着的尊敬。 用“시/으시”时句子主语是收尊敬的人物。
动词词干/体词的谓词形+시/으시+时制词尾+终结词尾
动词词干/体词的谓词形+시/으시+连接词尾+分句
8、님—表示尊敬的后缀,用于人称名词后,表示尊敬。但不能用于自己。
9、의:—属格助词,用于体词后,构成定语,表示所属关系,相当于汉语的“的、之”的意思.
10、못 하다
用于动词词干后,表示否定的常用格式。表示因为能力不够或外部 原因,行为而使之不可能使用。相当于汉语的“不能”。
动词词干+지 못하다/지 못했다
也可用另一种否定形式“못+动词”代替“动词词干+지 못하다”。
제3과 소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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