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这么做对公司有什么好处,对我们员工有什么不利之处?
公司要求我们老员工在2007年底前全部自动离职,再从2008年入职,而且不给任何补贴,请问这合法吗?要如何申诉?
请问公司这么做对公司有什么好处,对我们员工有什么不利之处?
公司这么做,只要员工同意也并不违法(当然也有欺诈的嫌疑)。但这样做,对员工来说风险是:公司有可能就以该员工已经离职为借口并不依所谓的承诺而与其再续签劳动合同了。
公司要求我们老员工在2007年底前全部自动离职,再从2008年入职,而且不给任何补贴,请问这合法吗?要如何申诉?
请问公司这么做对公司有什么好处,对我们员工有什么不利之处?
公司这么做,只要员工同意也并不违法(当然也有欺诈的嫌疑)。但这样做,对员工来说风险是:公司有可能就以该员工已经离职为借口并不依所谓的承诺而与其再续签劳动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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