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的方法来还钱,如果我没有了这处房子我就没有地方住了.例如在保证最低生活标准的情况分期还款?
1。我十年前给别人借款做过担保人,因为借款人到现在也没能把钱还上,所以每年我都在续签那个欠条,
2。在五年前我丈夫因为车祸死亡,其死亡赔偿款曾被被借款人强行扣留作为还款,
3。现在我不想再为借款人担保了,而且我现在也没有经济来源,连自己的生活都成问题,我现在50多岁了,也不能上班,
4。所以我想问一下,如果对方要告我的话,是否有权力扣留我的房子,如果法院判的话,会让我怎么还这笔钱?
5。因为家境比较困难,仅有这么一处房子,请问法院会不会考虑这方面的因素,用别的方法来还钱?如果我没有了这处房子我就没有地方住了.例如在保证最低生活标准的情况分期还款?
法院强制执行必须保障你的基本生活条件。你可以起诉你给提供担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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