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需要多久可以办理好,5,费用大概需要多少(房产面积大概100平方,市场价值6万左右)?
有一位母亲A,她有5个子女,四个儿子B,C,D,E和一个女儿F,都已成家。现这位母亲已去逝,没有立遗嘱,5个子女协商一致,决定把房子的户主名字改成E的,以后房子的处决权归E,但由E付1万块钱给其余4个子女,5年内付清,并签有协议(2006年3月签的),协议上分别有5个子女的签名,但没有公证人,请问:
1。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如果有的话,协议的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3。如果办理房产户主名字变更的话,是不是还要打一份母亲A的死亡证明?
4。可不可以由E委托给其他人办理(E在外工作)?大概需要多久可以办理好?
5。费用大概需要多少(房产面积大概100平方,市场价值6万左右)?谢谢!
有效,该协议只要不撤消就一直生效.办理过户应要凭死亡证明,办理继承公证或者去法院继承诉讼委托他人办理可以,在诉讼中完全可以具体费用要看当地的房产部门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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