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居然通过中间人来管买方要5000元报酬,请问各位律师,这5000元买方应该支付给卖方吗?
各位律师好:
我地区有一个企业10年前发行了法人股,单位内部职工每人2000股,由于当时该企业说是该法人股不上市流通,只是每年给发放红利,所以一些职工便不想要了,以单位发行价高200元的价格出售给了外单位人员,当时双方鉴定了买卖协议书,后来该企业把职工卖出的法人股都给更名为外单位买方的姓名了,如今10年过去了,该法人股居然上市了,该企业把买方手中的法人股按市价兑换成了现金,如今领完钱以经1个多月了,卖方居然通过中间人来管买方要5000元报酬,请问各位律师,这5000元买方应该支付给卖方吗?
不需要支付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