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请问现在我是否可以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以2007年3月1日进入某化工集团并以2007年8月1日正式与该公司签定5年的劳动合同。现未成为该公司的正式员工!2007年11月2日上班时间在工作范围内不慎从高处跌落,在医院住院13天被基本诊断为脑挫裂伤。但公司领导以未转正为理由不同意报工伤,还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请问现在我是否可以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位律师回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云南昆明—李贵友律师团队】〓【联系电话:13095366612】本律师团专业性免费法律咨询网站:李贵友律师团—昆明法律服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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