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去另一家公司(B),而且现在已经将三方协议发给公司B了?
我是应届毕业生,一个月前和某软件公司(A)签订了一个就业意向合同,但我手里没有这个合同的原本,但没有签订三方协议。后来了解到该工作会对身体造成一定危害,我想去另一家公司(B),而且现在已经将三方协议发给公司B了。
这几天正在和A公司商量所谓“违约”的事情,A公司说他们的就业意向书也是有法律效应的,需要按照合同赔款2千元。虽然此事过在于我,当时信息不对等,签约过于仓促,但对于一个学生来说2千元也是一笔不小的金额!先谢谢好心人了!
就业意向书如果对方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事由,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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