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工资少发了1000元,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要去劳动部门投诉才能要回吗?
各位律师;我8月4日因工受伤,治疗二个月后公司让我10月5日上班,10月15日我在上班当中因工作太累导致伤口复发。第二天去医院检查治疗,我就请了10天病假。同时公司赔我去劳动部门作能力签定,公司又让我休息了10天。现在发了10月分工资。我发现工资少发了1000元?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要去劳动部门投诉才能要回吗?谢谢了
位律师回复你好!这样做不合理,也不合法,工伤治疗期间的待遇应当与上班时是一样的!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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