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必须同时具备呢,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需要同时具备呢?
在劳动合同法上的第14条第2点上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其中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条规定,是否必须同时具备呢?
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需要同时具备呢?
是的,同时具备.属于立法规定.个人理解是改制企业往往是新设立的公司单位(原企业改名称),为了保护劳动的合法利益而对改制企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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