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说她要看病所以要我弟给四万才同意离婚,请问这个要求过分吗,我弟一定应改给她这个钱吗?
各位律师:
我的弟弟是军人,和老婆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和好不成,确实不能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目前他们两人没有小孩,生育方面都有问题,女方说她要看病所以要我弟给四万才同意离婚。请问这个要求过分吗?我弟一定应改给她这个钱吗?
律师建议:个人认为这种要求无法律依据欢迎电话联系我,或者预约面谈。谢谢!陈亮律师执业证号:0920081110036执业机构:上海陆兵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合同、欠款、劳动争议、人身损害等诉讼、法律顾问、律师见证、代写文书、法律咨询等。地址:上海市南汇区惠南镇人民西路416号咨询热线:1381658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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