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对?
请问我的交通事故至残赔偿适用于07年的赔偿标准还是06年的赔偿标准?
我是在广东省佛山市的,交通事故发生时间是2007年4月17日,伤残鉴定是2007年7月31日,调解总结书是2007年9月26日。
查得广东省的最新赔偿如下:『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 2006 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 《广东省2007 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印发给你们。从 2007 年 5 月 30 日零时起至 2008 年 5 月 29 日 24 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3 〕 20 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本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交警调解书的伤残赔偿是用07年的标准计算的,请问对不对?
恳请答复,谢谢!
有关计算依据06年的数据,-依据上一年的有关数据。况且,07年是没有07年的全年统计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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