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把土地分给我们耕作,期限20年,分给我以后,我的邻居老李用他的一块地跟我交换,我想,面积差不多,又是邻居,不好拒绝,所以我们就交换了耕种,四年以后的今天,我们村修路占了我的地,要给我赔偿。我的邻居老李知道后,说把地再换回去,目的是要赔偿款,我不同意,产生纠纷,请问:国家的土地,我现在耕种,修路给我造成损失,赔偿款应给我,对不对?法律依据是什么?请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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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在法律上叫互换,不知你互换后有没有书面协议有没有备案或登记,如果没有,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占地人有权补偿给现在的使用人。电话:0335-890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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