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供语言服务涉种族歧视 澳加强翻译服务

不提供语言服务涉种族歧视 澳加强翻译服务,第1张

不提供语言服务涉种族歧视 澳加强翻译服务,第2张

如果政府机构或组织不协助有限英语能力者(LEP)就会触犯“种族歧视”的民权法,因此,洛杉矶许多政府组织纷纷加强除了英语之外其它语言的服务,许多社福机构还免费提供中文、越南语、印度尼西亚语、老挝语等医疗文件与就诊翻译服务。

  不同种族特别服务计划(PALS)代表穆纽姿(Mireya Munoz)17日表示,连机场、生意场合或联合国大会都有翻译,但是民众最常使用的医疗院所却很少提供翻译服务,许多非英语为母语的族裔只能依靠家人、朋友,甚至是陌生人的翻译协助。

  1964年的“V1”联邦法案与2006年4月1日生效的853号州法案都强调政府机构与组织都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协助英语有困难者,例如尽力寻找一个翻译给该民众、将文件翻译成其它语言等做法,否则就违反了族裔歧视的罪名。

  一位西裔妇女爱丽卡(Erica)也现身说法,她本身是一位乳癌幸存者,多年前到医院检查,不过碍于语言的关系,医生做了许多不正确的检查,所以一直没发现自己罹患了乳癌。

  四年后爱丽卡因为忍受不了胸部的疼痛,才带着已经13岁的女儿与儿子一同到医院就诊,不过充当翻译的女儿知道这个消息后,从医院回家后就不断哭泣、无法进食。

  需要免费医疗文件与就诊翻译服务的民众,可电洽213-553-1818、714-530-1750亚太语言健康相关计划服务,或213-614-1761 PALS机构提供的亚洲语言翻译服务。要注意的是,这些免费翻译服务都必须要提早一至两天预约,并提供病人的族裔、语言、性别、年龄、就医类别、日期、时间与地点等数据,这些数据也会都受到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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