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的证据好从96年算起赔偿吗?
律师您们好:
谢谢你们的回复,我在工司工作十二年,除每年赔一个月工资外,还能要求赔少给的加班费和少给的工休天吗(加班费现为1.5元/小时,工休天为一个月2天,如这两天按排上班才15元一天)?另外公司才帮我交了两年保险,可以要求公司把前十年的补上吗?另外我是2003年从广东搬到泰州的,但公司要我们重新写了进厂资料,进厂日期公司是改写成2003年的,但我在人事资料是注明从广东搬过来的,现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上我写的进厂日期为96年。我有96年进厂厂牌并且还有公司99年发给我的先进工作且满三年的奖牌。有这样的证据好从96年算起赔偿吗?
可以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