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公司是赔东莞市的标准770元,还有在我工伤这一段时间公司只发800元工资给我,这和法律吗?
各位律师:
我在公司上班工伤了,公司也买了工伤保险,我经过医疗,工伤康复,出院后又做了鉴定评了十级,可是公司拒绝盖章到社保办理手续,理由是先谈公司赔偿再去,我的基本工资是1350元一月,加班下来一个月有1800元左右,但是公司是赔东莞市的标准770元,还有在我工伤这一段时间公司只发800元工资给我,这和法律吗?。
治疗期间,单位应当按基本工资1350进行发放。对工伤赔偿标准应当按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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