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现在又改了,按各自的收入进行赔偿,这样一来我们就又比哪些正式工少了好多,公司这样做又合法吗?
我在一家国营企业工作十多年了,但我的工资与福利和这里的所谓的正式工有着很大的差别。就因为我是外地人,所以就一直是临时工的待遇。象我这样属于外地的临时工这里还有很多。但我们的工作岗位和工作量和哪些正式工完全是一样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们又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来维权?我们可以要求公司一次性赔偿这些年与正式工的工资福利差别吗?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公司要改制了,原来是准备正式工与临时工的赔偿都是一样的,一年赔偿一个月的收入(赔偿数量是统一的)。可现在又改了,按各自的收入进行赔偿。这样一来我们就又比哪些正式工少了好多。公司这样做又合法吗?
不合法,只要是劳动关系都应该有赔偿!不分什么正式工与临时工.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