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要求外婆的子女签署放弃继承声明后才能公证,如子女不肯签字,我该如何处理?

公证处要求外婆的子女签署放弃继承声明后才能公证,如子女不肯签字,我该如何处理?,第1张

产权证上是注明我和外婆共同共有权利,2002年外婆去世,现本人想把有限产权房接轨为完全产权房,公证处要求外婆的子女签署放弃继承声明后才能公证如子女不肯签字我该如何处理

位律师回复

房产为你和你外婆共有,你外婆享有的份额属于遗产,其子女有继承权。公证处的说法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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