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租给我们并没有转让给我们,公家上是他的名子,房子还是他的,要我们搬出去,您说我该怎么办?
2004年我和某人私下交易厂里平房,当时签有协议书与收款单.协议书上写明他不得以仍何借口要回住房。但是房子的契约书上写的是他的名子,契约书上写明只有租住权没有转让权,所以我当时没经过厂里改名,认为有协义转让书和转让费收条就行了.现在他又反悔来要住房,说是租给我们并没有转让给我们,公家上是他的名子,房子还是他的,要我们搬出去,您说我该怎么办?
位律师回复如果对方的房子是拥有自己的房产证等,房子与随着物土地并不因为没有办理过户而不发生转让,你拥有该房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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