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帮他加工的是夏季服装]请问:在走货七个月后还需要我承担质量问题吗?
本人为一小型服装加工厂,今年三月份为上海一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在四月五号完成,当时双方合同约定交货后一个月付款,但交货后在我一再催促下才在五月底出资料让我开票,但在我发票寄给他后一再找各种理由推迟付款至今,在我到他公司要求他付款时,他却以货质量有问题为由拒绝付款,并说要等超市退货后才能告诉我解决方法,[当时我帮他加工的是夏季服装]请问:在走货七个月后还需要我承担质量问题吗,我能不能要回我的加工费
位律师回复七个月后再提出质量问题已经超出了合同法规定的期限.同时对方的拒绝付款的理由其应当举证证明.目前建议可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催要.如果需要可和我们联系:1351256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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