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该怎么理解?
我朋友骑自行车与大巴碰撞,造成左脚受伤,住院一个月,并需继续休养两个月。住院共花费将近8000元。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
我想咨询下,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样赔偿,是不是医药费全部由交强险赔偿,剩余误工费什么的五五分。还有,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该怎么理解?
你好,在交强险8000元赔偿的限额外,根据责任划分,大巴车主和司机承担60%的赔偿责任,你承担40%的责任。具体包括:误工,交通,护理,等等。我是杭州律师,欢迎参照联系方式联系,详细咨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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