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续签半年的合同中所约束的一切与一年的合同是否一致,3、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否有不利因素?
我是06年11月份签的续签合同,至07年11月份到期。按公司合同规定,公司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是否愿意续签,人资方面也已传给我续签单据,自己同意再次续签的,但公司以要减员为由,要求把原先一年的合同改为续签半年的合同。
请问:
1、公司这样是违法的吗?
2、因原合同是签一年,那要是改为签半年,是否续签半年的合同中所约束的一切与一年的合同是否一致?
3、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否有不利因素?
把原先一年的合同改为续签半年的合同不违法。合同中所约束的一切由双方协商。你认为有不利因素可以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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