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至分界线的第一给点在西北角,邻家的房檐已经超过了该分界点),请问应该怎么办?
有一朋友,家里的宅基地一直是家里祖传下来的,并且和邻居宅基地之间有传统的分界线标志(即,石灰分界点)。1990年,他所在的乡镇土管所测量宅基地,并于1997年发放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当时,朋友没有注意看土地使用证,上个月,临居家建房子, 直接盖到了分界线附近,房檐滴水已经超过了分界线。
后来,朋友拿出自己的土地使用证才发现,他的土地使用证比原来祖传的宅基地小了,南北方向小了60厘米,东西方向小了30厘米。如果以现在土地使用证为标准,他家的正房已经盖到了别人家的宅基地上,他家的正屋是20年前盖的。(四至分界线的第一给点在西北角,邻家的房檐已经超过了该分界点)。请问应该怎么办?
土地是集体所有不是个人所有,不存在祖传的问题。如认为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有误可以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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