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得知是由于工作量大大减小造成要减员工工资,请问这样操作用人单位是否合法吗?
我想咨询,员工与用人单在劳动合同里有签订每月的基本工资,比如3000元。但经过数月后(当然劳动合同还是有效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无辜减少员工的基本工资?并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员工。
经过员工询问公司领导,方得知是由于工作量大大减小造成要减员工工资。请问这样操作用人单位是否合法吗?
员工与用人单在劳动合同里有签订每月的基本工资,用人单位无故减少员工的基本工资并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员工。这样操作用人单位属于违约。
我想咨询,员工与用人单在劳动合同里有签订每月的基本工资,比如3000元。但经过数月后(当然劳动合同还是有效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无辜减少员工的基本工资?并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员工。
经过员工询问公司领导,方得知是由于工作量大大减小造成要减员工工资。请问这样操作用人单位是否合法吗?
员工与用人单在劳动合同里有签订每月的基本工资,用人单位无故减少员工的基本工资并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员工。这样操作用人单位属于违约。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