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用人单位提出要劳动者赔偿60%损失金,请问各位专家这样的处理合理吗?
我同学的弟弟在一家用人单位当仓管员,在职期间该公司的仓库出现物品丢失(不是给偷的,而且该仓库不只仓管员一人出入,还有其他的工作人员),该公司管理混乱,在仓库领取物品不需登记,劳动者有跟负责人提过此事,但是他们都不当一回事,现在出问题了提出来,负责人不承认劳动者有说过此事,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现在用人单位提出要劳动者赔偿60%损失金,请问各位专家这样的处理合理吗?还有正确该是怎么处理的呢,在此先谢谢各位。
位律师回复劳动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公司扣工资,依法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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