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要通过法律方法向厂方索要赔偿该做哪些步骤?
我在A厂工作时不小心让机器剪断右手中间三个手指的前面一截,其中中指手术接上。出院后我还在原厂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请问我住院时的医药费是谁出呢?(现在是厂全出的)
现在我提出辞职并要求厂方对我作出伤残赔偿,而厂方不赔并说医药费由厂出已经是厂的最大宽容了。(厂负责人说法律是厂方付80%,伤者方付20%医药费)请问是这样的么?
我现在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如要通过法律方法向厂方索要赔偿该做哪些步骤?
现在工伤认定结果未出。
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先申请工伤认定--丧失劳动能力评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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