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卖方费用由谁出,如果卖方以合同写的是过户及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买方出而拒绝,我该怎么办?
售房合同上写的是:过户及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买方出, 卖方应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过户的时候政策规定是 买方:房价的契税和印花税.卖方:营业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请问这里的卖方费用由谁出,如果卖方以合同写的是过户及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买方出而拒绝,我该怎么办?合同内容是否因违反了法律税法的强制性而无效,我们的合同公证了的。期望您的答复
合同对一切费用约定不太明确,但可以推定房产局收取的相关费用系与过户有关的费用;房产局不收取的费用系其他费用,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理应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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