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招聘10名事业单位雇员制工作人员的通告

台州市路桥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招聘10名事业单位雇员制工作人员的通告,第1张

台州市路桥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招聘10名事业单位雇员制工作人员的通告,第2张

路桥区城市管理局是路桥区人民政府对路桥城区实施城市管理和城建监察执法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市容环境、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等管理和监察执法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雇员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2、男性。8名面向社会招聘,路桥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2名面向区城市管理局(包括数字城管)协管员中招聘,要求工作满1年,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岗位:城市管理监察(现场巡查执法)。

二、报名时间、地点与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28日至7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区城市管理局宣教科(路桥大道财政大楼517房间)电话:82516817,联系人:吴先生。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带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两张。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三、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主要内容:主要有关市容环境、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等管理和监察的法律法规。笔试时间:时间另行通知。四、开考及录用办法
1、按报名人数1:3开考,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报考岗位。
2、对笔试人员按笔试成绩1:2择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1:1择优组织体检,体检标 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其中*眼双侧视力放宽到4.8。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 行)》(浙人发[2008]58号),体检、考核合格者网上公示一周后予以录用。
3、本次考试实行递补。
4、录用人员享受雇员制工作人员的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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