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出口押汇(NEGOTIATIONSUNDERGUAUNTEE)(1)
多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一. 信用证出口押汇(NEGOTIATIONS UNDER GUAUNTEE)
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的情况下,因资金短缺,在货物装船发货后,将信用证要求的有关全套单据交到银行,要求银行立即按照信用证的金额进行付款,使出口商能够得到短期的资金周转。
二. 进口押汇种类
1.信用证单据的押汇
出口商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将信用证上面所列的各种单据和信用证交给银行进行短期借款,实际上就是用信用证的单据抵押给银行。
2.远期信用证承兑的押汇
出口商的远期信用证业务,得到开证银行承兑通知,出口商利用远期信用证的承兑通知,向银行申请短期借款。
3.远期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
用远期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抵押品的短期借款。出口商拿到了一张远期银行汇票,这张汇票已经被银行承兑了,但还没有到期,出口商可以拿着张汇票抵押给银行进行借款。
三. 信用证出口押汇的操作规程
1.向银行提供外汇押汇借款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的介绍、企业的财务状况、申请的金额、申请的期限。
2.向银行提供有关的资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2).外贸合同或代理协议。
(3).企业的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银行的出口议付(押汇)申请书。
(5).银行的出口押汇协议书。
(6).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修改的正本。
(7).信用证(包括信用证修改)要求的全套单据。
3.信用证出口押汇的金额
(1).押汇金额为汇票金额的90%,一般采用预扣利息方式,即押汇金额-押汇利息。
(2).即期信用证的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360天
(3).远期信用证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承兑付款日-押汇起息日)/360天
4.押汇期限
(1).即期信用证押汇期限根据各个国家的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的国家期限如下:
15天:日本、韩国、港澳、新加坡、马来西亚
20天:欧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
25天:西亚各国、中南美洲、非洲
30天:其他国家或地区
(2).远期信用证承兑后押汇的期限为押汇起息日起至承兑付款日。
5.议付款的回收和贷款的归还
如果议付款的收回,归还押汇金额还有余额时,银行将会将余额转入企业的有关帐户中。如果银行实际收到议付款的时间长于押汇的时间,这段时间的利息,银行将会向企业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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