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冒领教师工资“校长丈夫”获刑3年
一名农妇从未上过班,竟每月领取教师工资。原来,其担任中学校长的丈夫利用职务之便,冒名他人每月给老婆发工资。近日,“校长丈夫”胥某获刑3年。
2003年8月,聊城阳谷县大布中学教师章某随军调入北京工作,胥某随后利用自己担任校长的职务便利,将章某的人事关系和工资手续等调到李台中学。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胥某将章某的个人信息均换成了其妻布某。从此后,布某便开始领取教师工资。2007年4月,胥某被调入阳谷县博济桥中学担任校长,他又将章某的人事关系调到自己任职的学校。至案发时,布某冒领公款493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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