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她的流程是怎样的,我应该从哪些方面陈述我的理由?
主要还是上回的内容(对方是河南人):我和女友认识已有两年的时间了,今年春节我和她(她家人)闹了一场不愉快,她说要和我分手,这期间她在家又和别人相亲了并和男方及其家人去了深圳,在深圳她发短信告诉我她怀孕了(其实没有怀孕)随后我就去深圳找她了,她没有和一起回北京。她在深圳呆了一段时间后又回老家了。
回家之后对我我说如果我们再在一起的话前提是让我先拿三万元给她存上,年底结婚买房用,我答应了她。她让我去她们家接她来北京。我于是4月11日到了她们家当时在她们市里她办了一张银行卡,我把我卡上的24900元全部转到她卡上了。第三天我们就一起来北京了,来北京之后没事找事的和我闹,一直在我这儿呆了将近三个月,不知什么时候她把20000元又打回我的银行卡里了,还有一部分没有给我,于是在7月11日下午和我不辞而别又说要和我分手了,现在我找不到她。前段时间还威胁我不要再纠缠她。以前她本人说是她父母不同意这门婚事,她父母说是她本人不同意,相互推托。
希望哪位律师能给我指点指点,起诉她的流程是怎样的?我应该从哪些方面陈述我的理由?先谢了!
(注:说
算了吧!不要生气了。这样的女人不值得你爱啊!天下的女人多着哩啊!何必走独木桥哩!感情是两方面的事情啊!她不爱你,你干嘛要爱她哩!如果你执意要告她,那看她有没有借婚姻诈骗你钱财的故意。如果有,你可以以诈骗罪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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