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招商中心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招商中心系鄞州区外经贸局下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和指标
招商中心招聘(编制外)人员2名;其中涉外招商人员1名,涉外文秘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招聘范围:户籍在宁波大市内。
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事业心强,热爱外经贸工作,忠于职守,勤奋、踏实,吃苦精神强;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好的交际能力。
2、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其中涉外招商人员要求英语六级以上,从事招商引资工作至少3年,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涉外文秘人员要求英语六级以上,有熟练的口译和笔译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有关体检标准。
三、聘用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8月4日至2008年8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257号507室。
联系方式:28877567(孙燕)、28877527(张羽)。
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时间证明(就业劳动合同)和相关的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并接受资格审核。报名人员不足1:3的,酌情核减招考指标。
2、笔试
笔试统一出题。考场地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单科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进入面试。
3、面试
笔试后,原则上按招考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录取。
4、体检:面试结束后,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取至低分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本中心任选一市区医院体检,按招考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5、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6、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公示。拟录用人员经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不能按时报到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工作设监督电话。监督电话为:28877605
宁波市鄞州区招商中心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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