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没收了我的电动车,请问这样的行政处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吗?

根据该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没收了我的电动车,请问这样的行政处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吗?,第1张

我是一名退休工人,为接送孙女上幼儿园,于2007年9月18日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2007年9月20日我在回家的路上有人招车就顺路拉了一个人,途中被城管告知我未取得特许经营许可证擅自非法客运,说是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没收了我的电动车请问这样的行政处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吗?请指教!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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