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还是要她在家里的财产,这几年她没个月都拿工资,请问:她要的财产合法吗,应该给她吗?
我想问一下?有一个残疾的丈夫和一个后妈,每个月还得支付后妈的工资的300多元的工资,她把家里的东西都偷偷的转送给她女儿,经常故意失踪不回家,每次回来不是拿东西就是故意做样子给别人看,后来,她有一天给家里的人要她的财产,可是那财产都不是她的,她的丈夫都还健在,后来,她把她所有的东西都搬走和她前任丈夫生活在一起,不在回家,但是她还是要她在家里的财产,这几年她没个月都拿工资。
请问:她要的财产合法吗?应该给她吗?
问得不很明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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