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07年9月20号辞职,请问: 1:本人能向公司提出退还(或补交)前三年的保险费吗?

于07年9月20号辞职,请问: 1:本人能向公司提出退还(或补交)前三年的保险费吗?,第1张

从03年7月23日到公司正式上班,试用期限3月,到06年,公司才给个人购买养老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最长为一年),于07年9月20号辞职,请问: 
1:本人能向公司提出退还(或补交)前三年的保险费吗? 
2:如果公司拒绝,请问我该通过什么路径讨回我应得的保险费,需要什么手续,条件等等,谢谢, 
希望各位专家给过比较详细的解答,谢谢!

位律师回复

根据现有的案例申请仲裁胜诉的可能性还是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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